買地自建的步驟(很詳細)
自地自建的步驟
建築設計--請領建築執照--營建工程(建築師監造)--請領使用執照--室內裝修--完工搞定
建築設計階段--委託建築師事務所進行規劃設計:
1.基本資料調查--土地登記簿謄本、地籍圖、當地都市計畫....
2.業主需求探討--空間需求、預算評估
3.建築法規檢討--檢討土地使用分區(建蔽率、容積率)、建築管理相關法規
新竹鐵皮屋4.建築初步設計--繪製平面、立面、剖面圖,討論溝通
5.建築細部設計--建築定案(空間使用、外觀、量體、材料、設備),複委託水電、結構技師,
6.繪製建築執照圖、發包圖
7.營造預算編列--製作初步預算,包含結構體、建築材料、設備
營建成本(鋼筋、模板、混凝土、砂,單價各不同)各縣市略有出入,並因結構形式(如加強磚造、鋼筋混凝土、輕鋼構建築)、材料等級、設備等級不同,總成本亦不同。
一般粗抓透天厝,每坪約6.5萬~7萬。
8.業主需求與預算符合,準備發包及請領建築執照。
建築執照申請階段--委託建築師事務所辦理
1.拆除執照申請(一般併建造執照申請)
2.建造執照申請
書圖文件--申請書、委託書、土地使用權同意書(若起照人同土地所有權人則免)、建築師簽證、建築線指示圖、土地登記簿謄本、建物謄本(若無舊建物則免)、地籍圖、其他文件、建築執照圖
3.建築執照審查--
審查單位--各縣市政府建築管理課
協審單位--各縣市建築師公會
繳交規費--依各縣政府規定
4.審查通過後,領得建造執照
5.水、電、消防、電信審查(一般稱之為四大管線)
6.四大管線審查通過,申報開工
營建工程階段--發包給合格營造廠施工,建築師監造
1.尋找優良、信譽佳之營造廠(透過建築師、公會推薦,或親友推薦),建議參觀各家營造廠完工案例,確認施工品質優良者。
2.營造廠依據建築師發包圖說、標單報價
3.議價(討價還價)後營造廠得標,並要求其按圖施工
4.施工期間建築師按圖監造
5.施工期間配合建管單位勘驗
6.施工期限--依各縣市政府建築管理自治條例規定辦理
--一般以三個月為基準,每層樓二個月
3+3x2=9,一般都可以提前完工。
7.完工驗收(同時請領使用執照)
8.缺失改善,複驗通過後工程完工。
請領使用執照階段--委託建築師事務所或營造廠辦理
1.繪製竣工圖
2.備齊書圖文件
3.審查單位--各縣市使用管理課
4.審查通過後,領得使用執照
5.申請水電、門牌保存登記
6.建築物可合法使用
室內裝修階段--
可併建築設計一同委託建築師事務所設計,或另委託室內裝修公司設計施工程序略同建築、營造流程,室內裝修審查一般都不送(因為很麻煩,材料利用受限)
1.設計階段--室內裝修平面圖、立面圖、天花圖、空調圖、細部大樣圖.........,製作預算書
2.議價階段--依據室內裝修圖、預算書發包議價(可委託室內裝修公司施工或另外發包)
3.施工階段--可委託室內設計公司監工或自行監工
4.完工驗收,缺失改善,複驗通過後完工
5.家具、傢飾、電器選購
6.準備搬家,一切搞定
一般費用
1.建築設計(一般重點監造,不派員駐地)--依法定工程造價x7~10%(可打折,大多抓6%)以80坪 計--5000x80坪x3.3m2x0.06=80,000
2.建築規費--幾千元
3.營造費用--80坪x6萬/坪=480萬
4.其他規費--代書費、規費......
5.室內設計費--一設計師名氣、設計內容不定(2800~10000元/坪)
80坪x2800=224,000
6.室內裝修費--依室內設計內容,新成屋2~5萬不定
80x2萬/坪=160萬
房屋翻修或是重建的問題
1. 包括鋼筋水泥重頭來過
這樣算是重建還是裝修?合法嗎?
ANS:
都市更新才有所謂重建的用語,依建築管理的認定上述行為應為新建。
建築法第九條 本法所稱建造,係指左列行為:
一、新建:為新建造之建築物或將原建築物全部拆除而重行建築者。
二、增建:於原建築物增加其面積或高度者。但以過廊與原建築物連接者,應視為新建。
三、改建:將建築物之一部份拆除,於原建築基地範圍內改造,而不增高或擴大面積者。
四、修建:建築物之基礎、樑柱、承重牆壁、樓地板、屋架或屋頂、其中任何一種有過半之修理或變更者。
建築法全文----
http://www.cpami.gov.tw/lawdata/l1_detail.php?blano=146
2. 需要申請一堆有沒有的嗎?還是請設計師加建築工自己幹就成?
ANS:
依法要申請建築執照,包括拆除執照、建造執照、使用執照,須委託建築師辦理。如何辦理,可參考我之前的回答(自地自建的步驟)
三、擅自拆除者,處一萬元以下罰鍰,並勒令停止拆除補辦手續。
3. 如果是拋棄舊建築,重建一間新建築,容積率是用舊的計算還是要用現行法規計算.... (是不是用現行法規計算很划不來,所以很多老房子都是翻修的,而不願意重建?)
ANS:
是的,必須依照現行法規來檢討"土地使用"、"建築管理"等等。
簡單的說,舊法規是以"建蔽率"(面積)、建築高度來設限,現行的法規是以"容積率"(體積)來控制都市建築的量及都市景觀。
一般來說,現行法規比較嚴格,規定比較多,能建築的樓地板面積可能比較少,在實施容積管制前,營建業界有一波搶建風潮。
4. 自建 一坪 約多少錢?
ANS:
建築設計監造費依法定工程造價(RC造以5000元/M2)x7~10%(可打折,大多抓6%)來計價,若以70坪 計--5000x70x3.3x0.06=約70000
包含建築設計、重點監造(不派員駐地)、請領建築執照工作。
5. 如果按照現行法規可以蓋出地坪幾坪幾樓的房子?
ANS:
要看您基地的條件,如基地面積、面臨道路寬度、退縮規定等等限制,及相關法規的規定來檢討,可委託建築師評估及計算。鐵皮屋
如果以台北市住三,容積率225%,高度、退縮等等規定可完全利用來算,包含免計容積部分,約可建築 28x2.25x1.125(陽台免計容積)=約71坪 ,不含地下室約可蓋5樓
6. 容積率是哪個天才想出來的 --- 這樣誰要翻修老舊建築物?
新竹鐵皮屋ANS:
容積管制的作法主要在改善都市環境、景觀,在舊法規的限制下,建築物都把基地蓋的滿滿的,左鄰右舍蓋的一樣高,防火、通風採光及都市景觀都不好、缺乏變化。
實施容積管制之後,整體都市景觀會傾向多變化,都市物理環境會改善,防火避難、救災機能也會增加,是進步都市的表徵。
老舊建築物的重建,有都市更新獎勵、停車獎勵、開放空間獎勵、容積移轉等等的獎勵措施,就是在鼓勵舊市區更新重建,改善都市環境及公共安全、公共衛生。
文章來自:http://tw.myblog.yahoo.com/szuchu-yeh/article?mid=11434&prev=11435&next=11381&l=f&fid=8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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擷取網站新聞以供參考!!!
打算利用屋頂加蓋的住戶,請先做好敦親睦鄰的工作。臺北縣一處八層樓公寓的三名頂樓屋主,分別佔用屋頂加蓋一到兩樓,致使其他住戶根本無法使用,一氣之下聯名控告三人竊佔,承審法官認為三人在審理期間已陸續拆除違建,輕判拘役四十天,緩刑兩年。
據了解,這類糾紛屢見不鮮,尤其舊式公寓最常見,通常一般住戶為了情面不願與鄰居撕破臉。不過若當初購屋時��簽下任何同意書,佔用屋頂的住戶一旦被告,絕大多數都會獲判有罪。
判決書中指出,臺北縣新莊市龍安路一棟八層樓公寓,分別遭黃姓、劉姓與蘇姓三名頂樓屋主佔用加蓋,其中黃姓與劉姓兩名女屋主胃口最大,一口氣僱工加蓋兩層樓,總面積超過三十坪。蘇姓男屋主雖然沒那麼誇張,不過單是加蓋一層,面積也將近三十坪。
其實這批違建早在民國八十四年間就陸續出現,其他住戶制止無效,多次鬧得很不愉快。由於加蓋狀況實在太嚴重,其他住戶想到屋頂透透氣都不得其門而入,二十八戶鄰居中的十八戶前年索性聯名控告三名頂樓屋主,罪名是竊佔。苗栗鐵皮屋
被告們都頻頻喊冤,宣稱屋頂加蓋前不但獲得建商保證,其他住戶購屋時也簽訂「屋頂、空地使用權同意書」,載明屋頂除公共設施,其餘均交由頂樓住戶管理使用。黃姓屋主更指稱,當初建商承諾取得使用執照後,會幫她蓋滿九、十兩層樓,最後卻黃牛,她只好自己花錢興建。
板橋地方法院承審法官發現,雖然黃姓屋主提供的買賣契約及「c」,都註明頂樓屋主可管理使用不分屋頂,但都沒有全體屋主的簽章,況且買賣契約並未授權頂樓屋主可以變更屋頂平臺的結構、使用目的與性質,擅自加蓋就是不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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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自: http://tw.knowledge.yahoo.com/question/question?qid=1105061011022鐵皮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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